任务和措施 | 具体内容 | 责任单位 |
主要任务 | (一)实施精准招商
| 1. 发挥省推进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建设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落实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形成支持产业带招商引资合力。
| 省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
2. 摸清国内外装备制造业发展布局,编制产业链指导目录,加强对各地招商引资重大项目的统筹指导,防止单纯拼成本的恶性竞争。
|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
3. 按省既定部署,抓好对轨道交通装备、海上风电装备产业统筹布局的协调落实。
| 省发展改革委
|
4. 在拟订和组织实施全省招商引资计划时,将引进外资装备制造业项目落户珠江西岸地区作为重点任务来抓,牵头做好重大外资项目的招商和跟踪服务工作。
| 省商务厅
|
5. 落实招商引资主体责任,聚焦装备制造业重点发展领域,瞄准国际国内先进装备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以专场招商活动、对接交流、小分队上门招商的多种方式,集中力量开展精准招商、靶向招商和产业链招商,引进一批带动力强的先进装备龙头企业和一批专精尖配套项目。加大引进装备制造服务业项目力度,有针对性地引进一批装备制造业生产性服务项目,为装备制造业迈向产业链、价值链中高端水平提供支撑。到2020年,累计引进装备制造业亿元以上项目超过800个。
| 珠江西岸产业带八市政府
|
(二)推进项目落地
| 6. 落实市县区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对新引进项目的推进落地,做到目标、任务、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五落实”。对因规划、环评、用地、用海等审批因素影响落地的项目,找准问题症结敢于啃硬骨头,为项目落地创造动工条件。对已经开工但进展缓慢的,加大协调力度,着力解决项目落地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对因投资意愿、市场变化及产业政策调整等因素导致无法推进的项目,及时调整项目台账,依托已有要素资源,推进新项目落地。到2020年,累计推进装备制造业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700个、亿元以上新投产项目500个。
| 珠江西岸产业带八市政府
|
7. 落实省市县项目建设三级督导机制,提升对重大项目的服务水平。
| 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
8. 继续将投资10亿元以上、条件成熟的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按程序纳入省重点建设项目。
| 省发展改革委
|
9. 将项目动工率、投产率纳入产业带建设督查重点和评估体系,在珠江西岸方向财政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时对项目落地快的地区给予适当倾斜。
|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
|
(三)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 10. 结合国家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和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新建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新型研发机构。到2020年,累计建设各类创新平台300个。
| 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
|
11. 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结合的创新体系,大力培育装备制造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推进孵化育成机构建设,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加强高价值专利培育,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水平。发挥广东海洋创新联盟的作用,提升我省海洋工程装备制造等海洋科技创新攻关及成果转化能力。到2020年,累计新增装备制造业领域高新技术企业1100家、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5万项。
| 省科技厅、知识产权局、海洋与渔业厅,珠江西岸产业带八市政府
|
12. 依托省部院产学研合作等机制,有效实施重大科技专项,争取在先进装备制造重点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和核心部件。到2020年,累计实施核心关键共性技术攻关120项。
| 省科技厅
|
13. 在智能装备、芯片等领域创建省级及以上创新中心,争取更多国家创新资源在我省布局配置。
|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
|
14. 落实好奖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发与使用等各类扶持政策,激发调动企业研发创新的积极性。到2020年,新增国家和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200个。
|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
15. 开展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节能环保装备等领域共性和关键技术标准的研发和推广。打造一批装备制造业领域的“珠西品牌”,稳步提升品牌国际影响力。
| 省质监局
|
16. 支持企业加大技术引进力度,实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
|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
|
17. 鼓励工业设计企业进行供应链功能整合,延伸服务范围,推动以工业设计为导向的服务型制造,培育装备制造领域工业设计龙头企业。到2020年,培育国家级和省级工业设计中心50个。
|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
(四)推动集聚集约发展
| 18. 坚持政府引导与企业自主发展相结合,在装备制造领域培育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主业突出、掌握核心关键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优势、产品市场占有率及主要经济指标居国内乃至全球同行业前列的龙头骨干企业。到2020年,年产值超10亿元的装备制造企业300家。
|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知识产权局,珠江西岸产业带八市政府
|
19. 建立和定期更新龙头骨干企业名录,优先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采用“一事一议”方式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做强做大。
|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珠江西岸产业带八市政府
|
20. 支持珠江西岸地区龙头骨干企业通过开展跨国、跨省、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等方式发展壮大,更好地发挥龙头骨干企业引领示范效应。
| 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经济和信息化委,珠江西岸产业带八市政府
|
21. 鼓励支持大企业以资源共享、合作运营等方式扶持带动中小企业发展。引导支持中小企业对接配套行业龙头企业,走上“以小补大”“以专配套”和“专精结合”的发展道路,促进大中小企业集群式融通发展,推动珠江西岸装备制造业集约集聚发展。到2020年,实现超100亿元的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集群(集聚区)40个、超1000亿元的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集群(集聚区)3个。
|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珠江西岸产业带八市政府
|
(五)推动装备制造数字化和服务化转型
| 22. 依托综合性工业互联网平台、联合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培育建设一批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珠江西岸装备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和企业级平台,树立国内领先的工业互联网应用创新行业标杆。聚焦珠江西岸装备制造业产业集群(集聚区),引导装备制造产业链中小企业和供应链配套企业上平台用平台,培育省级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区。
|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珠江西岸产业带八市政府,省联席会议有关部门
|
23. 分类推进珠江西岸装备工业互联网应用,针对工作母机类制造业、专用装备制造业、新能源汽车及零配件制造业、轨道交通装备业、通用航空等行业的生产过程数字化需求,重点开展生产设备优化管理和精益生产,以生产设备产生的海量实时数据为核心,实现数据驱动的持续改进和生产优化;通过生产过程的数据驱动推动供应链上下游实现协同采购、协同制造、协同物流,促进大中小企业专业化分工协作。针对高端海洋工程装备、高端医疗装备、智能网联汽车、智能装备产品等行业需求,重点推动企业从过去单纯的装备产品提供者转变为装备+服务综合服务商,实现装备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
24. 到2020年,珠江西岸地区建成国内领先的工业互联网行业级平台2个、培育工业互联网应用创新行业标杆10个、打造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区3个,推动500家装备制造中小企业上平台用平台。
|
保障措施 | (一)加强组织领导
| 1. 珠江西岸各地、省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制造业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战场,以钉钉子精神深入推进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建设。省市两级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密切协调配合。省各有关部门要聚焦抓大事,强化统筹协调,服务项目落地。
| 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珠江西岸产业带八市政府
|
2. 珠江西岸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省的决策部署,明确实施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把每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好,确保完成产业带建设目标任务。
| 珠江西岸产业带八市政府
|
(二)优化制造业发展环境
| 3. 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7〕90号),规范涉企收费,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企业用能用地和物流成本。
| 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
4.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压减行政审批,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和创造力。
| 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
5. 创新政策支持,完善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政策,将更多拥有自主技术、自主品牌的装备制造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
| 省财政厅
|
6. 加大对产业带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形成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的社会共识和良好氛围。
|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
(三)完善财政扶持政策措施
| 7.研究优化财政扶持资金结构,综合利用股权投资、贷款贴息、事后奖补等方式,支持重大产业项目落地、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应用推广等,提高资金支持针对性和有效性。统筹发挥现有专项资金、产业发展基金、创新创业基金等政策性基金渠道作用,带动市县资金和社会资本共同投入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
|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
|
8.珠江西岸各地要立足本地实际,加大扶持力度,同步出台含金量高的配套财政政策,强化省市政策互补联动,凝聚支持产业带建设的合力。
| 珠江西岸产业带八市政府
|
(四)加大用地用海政策支持力度
| 9. 实施项目用地审批绿色通道,推动各地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对实际投资额10亿元以上的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由省市共同安排土地利用计划指标。
| 省国土资源厅、珠江西岸产业带八市政府
|
10. 深化海域使用“放管服”改革,保障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重点项目用海空间,对涉及用海的项目要提前介入、跟进服务,优先在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开放式海域、海湾外等区域内安排用海。
| 省海洋与渔业厅,珠江西岸产业带八市政府
|
(五)强化金融支持
| 11. 促进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和金融深度结合,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企业上市扶持力度,支持企业通过上市、在新三板或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等途径进入资本市场,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
| 珠江西岸产业带八市政府,省金融办、人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
12. 加快设立和用好广东省产业发展基金,深化政银企合作,鼓励金融资本、风投资金及民间资本集中投向珠江西岸装备制造业。
|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金融办、人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珠江西岸产业带八市政府
|
13. 支持各类金融机构提供个性化融资服务和解决方案,支持珠江西岸装备制造按揭中心等平台采取融资租赁等方式,破解中小企业扩大生产、技术改造遇到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
(六)提升人才支撑能力
| 14. 深化人才引进培育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为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提供高端智力支持和实用型技术人才支持。优化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营造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政策环境。
|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珠江西岸产业带八市政府
|
15. 深入实施“珠江人才计划”,针对发展重点领域需要,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实施“广东特支计划”,加强本土高层次人才和技能人才培养。
|
(七)强化督促检查评估
| 16. 落实产业带建设督查制度,强化目标责任落实和动态督促检查。
|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
17. 完善产业带建设评估工作制度,定期组织对各地、各部门的完成落实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纳入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和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考核指标体系。
|
18. 对工作主动、成效明显的地区和部门给予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甚至不作为的地区、部门和有关责任人,依纪予以严肃问责。
|